高雄民間土地二胎借款

來源: 高雄民間土地二胎     發佈時間: 2010/12/7 下午 05:47:21    返回  打印
高雄民間土地二胎,如題.需押權狀嗎?寫買賣合約書合理嗎?安全嗎?煩請專業或有經驗人仕回答.謝謝.
二胎,在法律上的專有名詞是第二順位抵押權。而抵押權的設定,會直接由地政事務所登載在不動產登記謄本上。因此,是否押權狀對於抵押權的成立與否,根本沒有影響。實務上,更有些人因為押了別人的權狀,而吃上妨害自由的官司。所以,如果你是借錢的人,請儘量不要押別人的權狀,只要辦好二胎登記就好。
至於寫買賣合約書,推測應該是為了將來二胎貸款無法清償時,可以直接將不動產所有權移轉到借款人的名下。這樣的寫法,等於雙方有一旦無法清償,則可以所有權的轉讓加以抵債的約定。這種約定,實務上叫「流押契約」,根據民法第873-1條規定:「約定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為清償時,抵押物之所有權移屬於抵押權人者,非經登記,不得對抗第三人。」所以,寫買賣契約書並非不合理,但為了確實生效起見,建議你還是找專業的律師辦理,並記得向地政機關登記,以免不能對善意第三人主張流押契約的效力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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